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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污染应急〔2018〕6号

  •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
  • 发布日期: 2018- 01- 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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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,预测1月16日晚至18日哈尔滨市大气层结稳定,不利于污染物扩散,AQI 指数平均大于200,将持续重度及以上污染,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(PM2.5)。

  根据《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2017年修订)》规定,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月16日23时发布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四级(蓝色)预警。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各区、县(市)政府、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,按职责分工落实响应措施,并进行检查督查;重点工业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操作方案,落实减排措施,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;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强度,禁止露天烧烤、露天焚烧;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,减少户外运动;建议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采取减排措施,减缓污染物积累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1月16日


(来源: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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